为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有效遏制农产品、茶叶产品过度包装行为,2023年6月2日,省茶叶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省农安站组织举办了全省限制农产品过度包装暨茶叶过度包装治理线上培训,重点围绕如何在当前形式下高质量推进我省农产品、茶叶产品包装标识相关工作,防范产品过度包装展开。
培训会面向全省各茶叶产品种植生产企业(特别是我省47个茶叶重点县相关茶叶生产企业)、包装设计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以及各市(州)、县(市、区)农业执法大队、农安科负责人等,参训人数超600人以上。
本次培训邀请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计量测试院等单位的农产品、茶叶产品包装标识领域权威专家,就如何落实好即将颁布实施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对学员们展开授课。培训中,专家们还与包装设计生产企业代表一起就茶叶产品过度包装判定进行了现场演示指导。通过边聊边教的教学的形式,以理论结合实物,既交流了农产品、茶叶产品包装标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又使学员们对标准的理解和实操的掌握都得到提升,学员反映积极,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强制性国家标准解读)
(过度包装判定现场演示指导)
培训最后,省农安站负责人强调,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机构一是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要统思想聚力量抓好落实。要按照六厅局联合印发的《贵州省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出成效。二是务必底数清情况明,做好宣传指导和排查整改。农业农村部门要向生产企业宣传普及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指导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指导贵州茶叶、包装等行业协会开展限制茶叶过度包装主题宣传,引导企业使用简约包装,切实防范过度包装。三是务必聚焦问题线索,要一以贯之强化执法检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对茶叶过度包装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取证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于2021年进行修订发布,2022年主要针对月饼和粽子产品包装再次进行修改,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目前已多次征求意见,也即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的具体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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