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11月2日,达茂旗农牧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会议由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图力古尔主持。
学习后,达茂旗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图力古尔强调:志愿服务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和重要力量,要把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积极自觉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去,争做《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的践行者。
下一步达茂旗农牧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优化志愿服务。
信息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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